附件八 喀什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根据,喀什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按如下要求进行.第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增减建设内容、改变建设标准,确因地质。水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变更设计的 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和说明。由项目单位核定设计变更对项目总投资的影响后,送市审计部门确认。备案并审核、涉及超概算的、再送市发改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实施。设计变更涉及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事项的 须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计变更的确认 备案和审核方法 由市审计部门另行制订,项目单位申报设计变更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主要阐述设计变更的原因和责任,设计变更的内容和设计变更对项目总投资的影响等、二.设计变更图纸和说明.三。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项目总投资调整方案,四,涉及规划,国土 环保。消防,安监等事项的,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五.其它说明材料,第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合同执行。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但发生特殊情况并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加。可以现场签证,现场签证不得对项目设计做出重大修改,不得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现场签证应当由施工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在现场签证发生时由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共同确认,涉及设计单位的、须设计单位一同确认 现场签证由项目建设单位核定现场签证对项目总投资的影响,经市审计部门确认、备案和审核.涉及超概算的 再送市发改部门提出意见 报市政府批准。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实施,现场签证的确认,备案和审核办法,由市审计部门另行制订 项目单位申报现场签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主要阐述现场签证的原因和责任,现场签证的内容和现场签证对项目总投资的影响等。二,现场签证文件.三,因现场签证造成的项目总投资调整方案,四,其它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