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给排水11,3,1,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能力过剩或重复建设所造成的浪费 节省投资,提高经济效益,11 3 4、外部给水系统供水量或水压不足时 站场内用水宜设置储水罐、箱、池,或带储水罐的增压设施 当采用水罐车供水时.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性.本条规定了储水设备的最小容积。11 3、5,给水用水中,与人体直接接触或饮用的生活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其他生活用水 包括洗涤。冲洗卫生器具污物、冲洗地面等.水质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工艺用水水质要求不高时 水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考虑 11,3、7、排水体制的选择应结合生产实际、确定采用合流制或分流制 目前 各气田多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即、只含机械杂质等少量污染物的雨水.场地冲洗水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程度轻的生产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起处理.污染程度重的生产污水进入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单独处理、11。3.8、目前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当地的污水处理能力不同。对工业废水外排的水质 水量要求也不同,因此,当气田区域远离城市时.污水外排一般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749的要求,若气田区域紧邻城市时 污水外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的要求、当项目的环评报告规定了的其他更高的环保标准时,应按更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