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给排水11.3、1、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能力过剩或重复建设所造成的浪费 节省投资 提高经济效益,11,3 4.外部给水系统供水量或水压不足时,站场内用水宜设置储水罐,箱 池。或带储水罐的增压设施 当采用水罐车供水时.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性、本条规定了储水设备的最小容积 11,3、5.给水用水中。与人体直接接触或饮用的生活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其他生活用水。包括洗涤,冲洗卫生器具污物 冲洗地面等。水质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工艺用水水质要求不高时,水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考虑,11 3,7、排水体制的选择应结合生产实际 确定采用合流制或分流制。目前 各气田多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即。只含机械杂质等少量污染物的雨水 场地冲洗水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程度轻的生产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起处理.污染程度重的生产污水进入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单独处理,11,3。8.目前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当地的污水处理能力不同.对工业废水外排的水质、水量要求也不同,因此、当气田区域远离城市时、污水外排一般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749的要求.若气田区域紧邻城市时.污水外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的要求,当项目的环评报告规定了的其他更高的环保标准时,应按更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