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筑退界第5 0,1条。沿建筑用地红线和沿城市规划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自来水管等保护带的建筑物,在退让界外按现状建筑物距离符合本规定第四章有关间距的规定外.退界距离应同时符合本章规定,第5、0,2条.各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按表5 1及下列规定控制,一。建筑高度大于24,0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根据其性质核定,最小后退距离为15 0米,二 地下建.构,筑物 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第5。0。3条。建筑后退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中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外的其他绿地时的距离按表5、1的规定控制,第5。0 4条,沿城市道路新建建筑物时、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按如下要求执行、一。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二。建筑高度大于24.O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后退距离根据其性质核定、其最小后退距离旧城区为15.0米,新区为25。0米。并满足人流集聚和疏散的相关要求,三,雨蓬,含有柱雨蓬 檐口。踏步,阳台等可在后退距离内出挑、出挑外缘至规划控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建筑后退距离的0 5倍、第5。0,5条。各类建筑后退不临规划道路的市政管线等保护带边缘的距离,多 低层建筑不小于2.0米,高层建筑不小于3.0米,第5,0。6条、高度大于2 0米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米,其下缘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 0米、挡土墙的高度宜为1。5米至3 0米,超过6。0米时.宜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