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二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建设 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定位.放红线后,方可施工,其基础工程或隐蔽工程完成后.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下列程序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土地使用证和其它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申请,二,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详细规划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三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的规划方案,划定建筑红线图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建筑红线图。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施工图纸.经现场定位、放线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证.副本.建设单位凭副本办理其它手续 对城市主、次干道 主要连通道两侧的房屋门面进行改建。装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外部设置户外广告的,广告经营 发布单位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 村修建建 构.筑物或者建造个人住宅。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所载明的事项。未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单位或个人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不动工兴建.又不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在建工程因故中途停建超过一年又续建的.应当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十二条.修建临时建,构.筑物的.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筑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出租,临时建筑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使用期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无偿拆除。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重新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三条,大型公共建筑必须在建筑基地内设置相应容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并处理好消防,人防设施及进出通道。第三十四条,新建城市雕塑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一般雕塑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位于风景区.重要地段的雕塑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雕塑艺术指导和监督,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建设,确需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面积。高度、结构和总平面的 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规划道路修建建,构 筑物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未全部拆除的 新建建筑不予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发放房屋产权证书,第三十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敷.架,设管线和管道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包括 一 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管道及输油 化工燃料等特殊管道,二。电力.电讯电缆,架空线,有线电缆及微波设施.三.桥梁,隧道.码头。公交站场及铁路和道路、四.其它需审批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第三十九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遵循综合协调。配套建设的原则 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建设,第四十条 城市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划要求和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 确需更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一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设申请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答复。并应尽快核发有关许可证件。凡在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在其它市区兴办的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的核发规划许可证的期限.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款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