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城市防灾第二百一十二条.室外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消防通道的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 二。尽端式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地 多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2。12米,二类高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5 15米.一类高层住宅及商住楼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8。18米,三.街区内的消防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平行消防通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60米。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米,四,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占地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乙,丙类库房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食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大型公共建筑 储罐区以及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 通 车道,第二百一十三条.多层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米。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9米 高层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3米 第二百一十四条,城市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得小于0,1米,城市道路上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0,15米、城市配水管道上每5个消火栓至少设置一个检修阀门 二.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室外消火栓距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5米,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其位置不得有碍行人通行,三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消火栓距储罐外壁不应小于15米.四,当城市消火栓不能满足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流量和间距要求时,应根据所需消防用水流量和消火栓间距要求 在建筑物周边增设相应数量的室外消火栓.第二百一十五条、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第二百一十六条.城市消防站的布局 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第二百一十七条,城市的防洪等级为 级.淦河的防洪标准 重现期,为50年,城区淦河行洪要求在龙潭口上游河道规划控制宽度不宜小于80米.龙潭口下游河道规划控制宽度不宜小于100米、第二百一十八条。城市防涝调蓄水体宜与城市公园绿地相结合。水体岸边的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20米 城市设计特殊节点除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侵占有效调蓄水体,第二百一十九条、有排涝功能的排水口宜集中设置.并应设置泄洪闸、以防止洪水倒灌、第二百二十条,城市防洪堤岸应与城市绿化和道路相结合、堤边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10米、第二百二十一条、对于活动性冲沟。滑坡。岩溶、塌陷区.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应严格控制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建设的、必须采取严格.可靠的防治工程 第二百二十二条,城市排洪沟渠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排洪沟 渠 应尽量利用天然沟并结合城市道路走向。因竖向规划必须改道时。应确保水流顺畅、二.排洪沟应尽量顺直,减少弯道.排洪沟方向改变时应顺接不得急转弯。断面改变时应设渐变段。避免水流突变产生涡流,壅水和冲刷。三、排洪沟的设计断面必须满足排洪要求。对上游有水库的排洪沟,应同时满足水库泄洪需求,四 排洪沟顶宽超过5米时宜采用明沟,小于5米时宜采用暗渠、五。除修建道路 桥涵外、排洪沟上不得修建任何与防洪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第二百二十三条.排洪明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排洪明沟宜与城市绿化相结合、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10米,二、明沟两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三,明沟断面宜采用复式断面、复式明沟上部宜植草皮,并与岸边绿化相结合,第二百二十四条,排洪暗渠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进口前宜设置沉砂池和拦污栅,以减少渠内淤积,二、进口处应设置安全设施、以免洪水期发生安全事故。三,暗渠设在机动车道下时 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 7米,四、为便于检修和清淤。应根据具体情况 每100、200米设一座检查井、第二百二十五条、截洪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建筑物的后山坡长度大于100米、或者坡长小于100米。但坡度大于30度且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时.应设置截洪沟。二,截洪沟边距切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三,截洪沟排放口宜分散就近布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应当同城市建设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相结合.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工程、在成片居住区内应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防空工程或按地面建筑总投资的6、左右进行安排、第二百二十七条、除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房外,不得在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出入口前后20米,左右15米的安全范围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第二百二十八条、地下商业街和其他单独建设的地下建筑。其中应有防护等级的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地下建筑面积的30、第二百二十九条.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米,第二百三十条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距有害液体,有毒气体的储罐不应小于100米。第二百三十一条。防空地下室,含分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及新建小区各种类型的多个单体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设置内部电站、并综合考虑多功能防护体系,第二百三十二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或改建建,构。筑物应按六度地震烈度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对城市生命线系统工程 交通,能源。通信 给排水等。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生产车间、应提高设防标准.中心城区的抗震要求按,咸宁市中心城区抗震专项规划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