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城市防灾第二百一十二条 室外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消防通道的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 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 二,尽端式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地、多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2 12米.二类高层住宅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5.15米.一类高层住宅及商住楼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8,18米 三。街区内的消防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平行消防通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60米.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米、四,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占地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乙 丙类库房,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食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储罐区以及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通,车道、第二百一十三条 多层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米,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9米,高层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3米.第二百一十四条.城市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得小于0,1米 城市道路上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0.15米,城市配水管道上每5个消火栓至少设置一个检修阀门 二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 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室外消火栓距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5米。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其位置不得有碍行人通行。三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消火栓距储罐外壁不应小于15米,四,当城市消火栓不能满足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流量和间距要求时,应根据所需消防用水流量和消火栓间距要求、在建筑物周边增设相应数量的室外消火栓。第二百一十五条。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 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第二百一十六条、城市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第二百一十七条 城市的防洪等级为 级、淦河的防洪标准。重现期,为50年,城区淦河行洪要求在龙潭口上游河道规划控制宽度不宜小于80米 龙潭口下游河道规划控制宽度不宜小于100米、第二百一十八条、城市防涝调蓄水体宜与城市公园绿地相结合。水体岸边的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20米。城市设计特殊节点除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侵占有效调蓄水体。第二百一十九条,有排涝功能的排水口宜集中设置 并应设置泄洪闸、以防止洪水倒灌 第二百二十条.城市防洪堤岸应与城市绿化和道路相结合,堤边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10米 第二百二十一条。对于活动性冲沟 滑坡,岩溶。塌陷区.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应严格控制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建设的 必须采取严格.可靠的防治工程,第二百二十二条,城市排洪沟渠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排洪沟、渠,应尽量利用天然沟并结合城市道路走向.因竖向规划必须改道时 应确保水流顺畅,二 排洪沟应尽量顺直 减少弯道,排洪沟方向改变时应顺接不得急转弯 断面改变时应设渐变段。避免水流突变产生涡流。壅水和冲刷,三、排洪沟的设计断面必须满足排洪要求、对上游有水库的排洪沟,应同时满足水库泄洪需求、四,排洪沟顶宽超过5米时宜采用明沟、小于5米时宜采用暗渠、五、除修建道路。桥涵外,排洪沟上不得修建任何与防洪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第二百二十三条 排洪明沟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排洪明沟宜与城市绿化相结合,两侧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10米。二,明沟两侧应设置安全防护栏,三,明沟断面宜采用复式断面 复式明沟上部宜植草皮,并与岸边绿化相结合,第二百二十四条,排洪暗渠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进口前宜设置沉砂池和拦污栅 以减少渠内淤积、二、进口处应设置安全设施,以免洪水期发生安全事故 三,暗渠设在机动车道下时、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米、四、为便于检修和清淤。应根据具体情况、每100,200米设一座检查井.第二百二十五条.截洪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建筑物的后山坡长度大于100米,或者坡长小于100米。但坡度大于30度且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时、应设置截洪沟。二,截洪沟边距切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三、截洪沟排放口宜分散就近布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同城市建设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相结合,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工程,在成片居住区内应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防空工程或按地面建筑总投资的6。左右进行安排,第二百二十七条,除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房外。不得在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出入口前后20米,左右15米的安全范围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第二百二十八条,地下商业街和其他单独建设的地下建筑,其中应有防护等级的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地下建筑面积的30,第二百二十九条、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 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米,第二百三十条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距有害液体.有毒气体的储罐不应小于100米 第二百三十一条。防空地下室。含分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及新建小区各种类型的多个单体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设置内部电站、并综合考虑多功能防护体系 第二百三十二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或改建建 构。筑物应按六度地震烈度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对城市生命线系统工程,交通,能源、通信、给排水等,危险品仓库.易燃易爆生产车间.应提高设防标准。中心城区的抗震要求按、咸宁市中心城区抗震专项规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