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筑物退让第二十二条.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 铁路.轨道交通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 其退让距离应符合本章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 环保,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第二十三条。沿建筑基地边界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 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一。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按表5,1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二,离界距离除须符合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第四章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三、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按照本条第.二.项居住建筑的离界距离控制,且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第六章的有关规定.表5,1建筑类别。离界距离。建筑朝向居住建筑.非居住建筑、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最小距离。米。建筑物高度的倍数 最小距离、米.主要朝向。南。东,西,低层,0、86。6多层,9,7高层、0、25120,212山墙,低层、3,按消防间距控制,多层、4。按消防间距控制,高层。12 6、5注 1。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离界距离按主要朝向离界距离控制,2 地界相邻的建筑物因建设时序不能确定时.主要朝向界外建筑按6层住宅间距的1,2退让 第二十四条,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5。2所列值,表5,2规划道路宽度L.后退红线最小距离.米 建筑高度。L 40m。40、L.20mL,20m新.区,H、18m108660m.H,18m151210H,60m252018旧、城,区、H.18m87660m。H,18m12108H,60m241815注、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第二十五条.沿城市桥梁引桥两侧新建。改建 扩建建筑,其沿引桥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小于25米,第二十六条.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交叉口规划红线的距离.在满足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基础上 多 低层建筑增加2米、高层建筑增加5米、第二十七条,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第二十八条,在规定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第二十九条 沿河道规划蓝线,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低层建筑不得小于6米。多层建筑不得小于10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15米,第三十条,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 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铁路干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二,铁路两侧的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 危险品仓库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须征求铁路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三 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 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 不得新建 改建,扩建建筑物。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1,一般地区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以下距离、500千伏.30米,220 千伏、20米,110、千伏、12,5米、35,千伏 10米,1、10千伏 5米、2。中心城和郊区城镇人口密集地区,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上述距离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规范要求.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指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向外两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其每边向外侧延伸的距离应不小于0.7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