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电,气10.2 1、用电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或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用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3,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10 2,2,光伏压延玻璃工厂的供电电源不应少于两个 且至少一个应采用专用线路供电.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10 2。3。光伏压延玻璃工厂的供电电源的总供电能力。应满足正常生产用电量需要,并宜留有富余供电能力。10,2,4.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将一、二级负荷分接在不同的电源侧 2.厂内高压配电系统和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 3 应合理补偿无功功率.4.单相负荷宜使配电系统的三相负荷分配平衡.5,配电系统主结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结线形式.10。2 5,变 配 电所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变、配 电所宜独立设置。2、总变,配,电所宜采用室内单层布置,当采用双层布置时。变压器应设在底层,3.车间变电所宜依附生产车间设置、几个用电区共用的车间变电所可独立设置、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10。2.6。总变.配。电所宜设单独的控制室.高压断路器应采用集中操作。监视。控制室宜采用直流操作电源,并宜选用双电源。单电池组的成套硅整流电池屏,10。2 7.带有一级.二级负荷的车间变电所的供电电源不应少于2个。当仅采用高压供电时、变压器不应少于2台,当有一台变压器故障或有一个电源中断供电时,其余变压器应能保证一 二级负荷的供电、10。2.8,车间变电所的低压配电设备应采用成套低压配电装置、变压器出线开关。分段母线开关.配电给一。二级负荷的回路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10.2,9、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的有关规定、10、2 10.变,配,电所内的电力设备布置,导体和电器选择以及土建、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的有关规定、10、2 11、变。配、电所的继电保护和电气测量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和,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 T 50063的有关规定,10,2,12。变,配,电所的过电压保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 T.50064的有关规定、接地安全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10 2、13。车间电器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多尘场所的电器设备,宜设单独的隔尘房间 2 设在工作现场的电器设备、防护等级应为IP5X级,经常用水冲洗的地段应为IP54级 3,储运和处理纯碱和芒硝的场所。电器设备和电气配线应有防尘 防酸.碱腐蚀的措施。10.2,14 对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爆炸危险区级的划分。包含范围和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10.2 15,交流电机应采用全压启动方式 当不符合全压启动的条件时宜采用降压启动,也可选用其他适当的启动方式,10,2。16,车间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负荷应由两路电源供电.且两路电源应能自动切换,二级负荷应由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宜自动切换、也可手动切换.2.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宜采用抽出式主开关.3。低压用电设备宜通过电力配电箱配电,配电给不同等级负荷的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装机容量大的用电设备宜直接由车间变电所的低压侧放射式配电,4 原料制备输送系统 碎玻璃处理输送系统等应采用机组联.锁控制方式。并应能转换到解锁方式下运行,5 低压配线线路多的场所宜采用电缆桥架配线或电缆沟内敷设。6。低压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的有关规定,10 2 17。厂区电力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厂区放射式配电线路宜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或电缆沟内敷设。2.厂区电力线路的走向,路径应协同总图布置统一规划。3。厂区电力线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4、变电所进线电缆沟沟底宜高于室外电缆沟沟底300mm以上、并宜呈内高外低坡状,10 2,18,车间内低压电动机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接地故障保护 并应根据电动机的用途分别装设过载保护。断相保护,低电压保护。2,直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并应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 失磁保护,超速保护 3.同步电动机应装设失步保护,10,2.19,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气照明应根据场所及环境条件.用途 最低照度要求等因素 分别采用荧光灯、高强气体放电灯和发光二极管.LED、作光源,2、切裁工段宜采用分区照明方式,3,有夜班工作的重要操作区.中央控制室、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等和重要通道应设应急照明.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 灯具.开关和照明配线应按环境的危险级别进行选型和设计。5.潮湿场所应选用防潮或带防水灯头的灯具.照明线路应暗配 开关应置于潮湿环境以外。6.照明供电应根据使用要求,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分别采用220V,36V。24V、12V的电压,7,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作光源的照明,开关和导线应将功率因数低,起动电流大和起动时间长的影响作为选型因素之一 8 工厂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10,2、20、厂区建筑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天然气配气站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置防雷设施。2。年预计雷击次数小于或等于0,25次的联合车间 烟囱 水塔 原料车间等一般性工业厂房,应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设置防雷设施 3。油站宜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置防雷设施、钢质油罐的壁厚不小于4mm时.油罐可不装设专门的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4.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的生产加工联合车间等一般性工业厂房。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置防雷设施 5,厂区建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 10。2。21 厂内应设相应的办公通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