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建筑间距第十三条、住宅朝向。住宅正面、以东,南.东南、西南为前,每户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受不同方向日照的居室。只计算主要朝向所在的一个方向、建筑间距.住宅从阳台外墙计算,其它类型建筑从建筑主墙计算,建筑装饰构架,建筑入口雨蓬等局部突出部分不计入建筑间距内,建筑高度为前面建筑檐口.或女儿墙。相对于后面建筑首层居室室内地坪的垂直高度,当坡屋面坡度大于1 1,55时、建筑高度从前面建筑屋脊算起 第十四条、低层住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前面低层。多层建筑高度的1、8倍。二,低层住宅与其侧面低层,多层住宅间距不小于6米,与其后面各类住宅间距不小于16米,第十五条.多层住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多层条式住宅 面宽20米以上,含20米。与后面多层。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指两栋住宅长边夹角不大于15。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前面建筑高度的1、55倍 二.多层点式住宅,多层住宅为其它布置形式时.需满足被遮挡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需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多层点式住宅与其后面各类住宅最小间距不小于20米、三,住宅侧面最小间距不得小于6米.第十六条、高层住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层住宅与后面各类住宅间距 需满足被遮挡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需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高层住宅与后面各类住宅最小间距不小于30米 二,高层住宅与各类住宅的侧面间距不得小于13米,第十七条 非住宅建筑与住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前面时,按住宅间距控制 且最小间距不小于16米。二,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后面时,三层及三层以下的与住宅的最小间距不小于16米 三层以上的与住宅的最小间距不小于20米。三,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侧面时、按消防间距控制、但最小间距不小于6米。四 煤气调压站,换热站,变电室等一层小型市政公用设施用房与住宅的间距按国家有关规范确定.第十八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的休.疗、养楼 托儿所、幼儿园,大,中,小学校教学楼 与前面低层,多层建筑间距 不小于前面建筑高度的1 8倍 与前面高层建筑间距 需满足冬至日底层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第十九条.建筑间距除满足本规定外 还应符合消防、卫生.环境保护.防灾,通风、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第二十条,城市历史文化地段 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建设工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道路绿线,保护紫线等退让距离及建筑间距按历史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确定.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的旧城区范围包括芝罘区 福山区.牟平区旧城区,具体范围为,一,芝罘区,南山山脊线以北,铁路干线以南 西炮台山南路以东,岿岱山山脊线以西区域,二 福山区,东至外夹河。北至永达街 西至福环西路、南至外环路北。三、牟平区.南到雷神庙大街。北至新城大街、西至牟山路。东至沁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