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建房户应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 逾期未开工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自行失效、建房户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自行失效 村民住房有关证照和图件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让。买卖、第四十四条.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或违反 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规定进行占地的,违法转让。买卖土地等违法占地行为、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实施处罚 第四十五条,未取得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审批,无权审批 越权审批、或使用过期证照进行建设的,违法转让.买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实施处罚 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 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对村民违法建房的拆除 由各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协同实施、对影响城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审批村民建房.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