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成立衡阳市城区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安置房,农民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三类建房实施组织领导。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城乡规划。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四个城区人民政府区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工业园,白沙洲工业园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合审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城市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第七条、城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工业园,白沙洲工业园是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 统规统建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编制村庄布局规划.乡,镇,街道 规划。村庄规划 村民住房及安置房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辖区内村民住宅的普查,登记造册 建立档案 负责拆迁安置房的摸底调查和安置房方案的制定 负责审查村民建房申报资料,组织协调村民宅基地和拆迁安置房土地调整,协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对拆迁安置房和村民集中建设点的选址定点、负责A类控制区内村民住房和安置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B,C类控制区内村民住房和安置房建设全过程监督,负责辖区内村民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第八条,市财政局负责对征地拆迁面积的审核,负责对安置房面积和安置地面积的核定、负责统筹安排安置房建设资金和资金的使用监管。第九条、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牵头组织拆迁安置房和村民集中建房的选址定点,负责审批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的放线,验线、竣工验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负责村民违法建房案件的立案查处,参与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第十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拆迁安置用地和村民宅基地的征用和审批、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协助土地调整手续和调解土地纠纷 负责拆迁安置地和村民宅基地的测量。定桩和放线.负责村民违法用地的立案查处.负责集体土地上违法用地的查处。参与集体土地上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第十一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负责对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违法施工的立案查处,参与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第十二条,市房产局负责办理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和变更,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三条,其他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能,配合做好村民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