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报批报建第二十二条.村民申请建房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由建房户向户口所在镇。乡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后。由镇,乡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对拆迁安置房.农民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三类建房设立简易审批程序 相关的承办单位要快捷高效办理批建手续。在正式受理报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予受理报建申请、应书面说明原因,并告知相关要求.第二十四条 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的审批 实行分区控制.A类、B类控制区的村民建房原则上应在集中建设点内统一建设,只要符合规划要求由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国土资源部门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城乡规划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C类控制区的村民建房由城乡规划分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拆迁安置房的审批,根据审定的征地拆迁数量.城乡规划部门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在选定的集中建设点内划定安置用地蓝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农用地转批和用地红线手续,依据审批的规划方案 实行一站式审批,市发展改革 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环保,消防 气象 城管执法 房产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 简化程序.及时承办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报批。报建、办证等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督查协调相关环节,一。项目立项,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由区政府提供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备案。二,建设用地报批 区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安置点规划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单.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三,建设工程规划报批 区政府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办理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四、建筑工程施工报批.区政府提供施工许可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和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五。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支队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六、防雷设计审查报批 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七,建筑工程渣土处置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八。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