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报批报建第二十二条。村民申请建房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由建房户向户口所在镇,乡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后.由镇,乡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 对拆迁安置房,农民统规统建 统规自建三类建房设立简易审批程序。相关的承办单位要快捷高效办理批建手续.在正式受理报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予受理报建申请 应书面说明原因,并告知相关要求,第二十四条。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的审批、实行分区控制,A类 B类控制区的村民建房原则上应在集中建设点内统一建设。只要符合规划要求由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国土资源部门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城乡规划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C类控制区的村民建房由城乡规划分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 以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 拆迁安置房的审批,根据审定的征地拆迁数量,城乡规划部门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在选定的集中建设点内划定安置用地蓝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农用地转批和用地红线手续、依据审批的规划方案,实行一站式审批,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 城乡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环保.消防,气象、城管执法。房产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及时承办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报批,报建.办证等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督查协调相关环节、一。项目立项。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 由区政府提供资料 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备案.二、建设用地报批,区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安置点规划向城乡规划 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单.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三,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区政府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资料 市政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四。建筑工程施工报批,区政府提供施工许可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 五、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 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支队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六,防雷设计审查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七。建筑工程渣土处置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八、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报批 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