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报批报建第二十二条 村民申请建房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 由建房户向户口所在镇、乡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后,由镇,乡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对拆迁安置房、农民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三类建房设立简易审批程序,相关的承办单位要快捷高效办理批建手续.在正式受理报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予受理报建申请。应书面说明原因,并告知相关要求,第二十四条.统规统建 统规自建的审批,实行分区控制、A类,B类控制区的村民建房原则上应在集中建设点内统一建设 只要符合规划要求由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 国土资源部门核发 集体土地使用证,城乡规划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C类控制区的村民建房由城乡规划分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拆迁安置房的审批.根据审定的征地拆迁数量,城乡规划部门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 在选定的集中建设点内划定安置用地蓝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农用地转批和用地红线手续,依据审批的规划方案、实行一站式审批,市发展改革 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 水利 环保。消防、气象、城管执法,房产等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及时承办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报批,报建,办证等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督查协调相关环节 一 项目立项。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由区政府提供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备案,二。建设用地报批,区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安置点规划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单.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三。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区政府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资料 市政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四,建筑工程施工报批、区政府提供施工许可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和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 五,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支队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六,防雷设计审查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七、建筑工程渣土处置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八,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报批,区政府提供申请资料,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