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设计第二十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城市设计应结合各层次规划、以人为本、注重城市的文化和历史内涵 体现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保持独特的水乡城市特色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创造高品质的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 第二十一条 城市重点地段应单独进行城市设计,城市重点地段包括.城市市中心、城市副中心,商业文化中心,城市主要道路,城市入口,城市广场和商业步行街区.传统民居特色街区,文保控制区,沿河.湖、绿带,风景区。第二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在其用地范围内应进行环境设计。根据功能和景观要求对组成室外空间环境的各要素 包括建,构.筑物尺度,人车流组织、地面铺装.灯光夜景,绿化 环境小品,等进行合理配置。并应符合其所在片区的整体环境设计的要求。重要建筑的设计方案及环境设计须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重要建筑包括、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城市广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建筑 大专院校及医疗单位的主体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开发小区 博览 文化、体育设施,宾馆,风景名胜建筑及纪念性标志建筑,第二十三条,公共建筑物沿街入口,广场、停车场.街心绿地等地方、应设置造型美观。体现嘉兴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或者雕塑、第二十四条,沿街建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体现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 具有完整统一的体型组合和外部空间处理。富有变化的外轮廓线,立面色彩和谐.统一基调,外墙面装饰材料力求色泽清新 耐久美观.易清刷和修缮 第二十五条 建筑立面的装修改造、广告。招牌、交通标志 书报电话亭等的设置,必须与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其设计方案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批。第二十六条,城市道路两侧新建院墙,应选用绿篱,透景或半透景围墙,栅栏,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设计应重视立面和屋面的设计,屋面装饰应当实用美观,提倡屋顶绿化.住宅采用坡屋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