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评审实施细则一.评审人员组成.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评审会 一。专家组成员,专家组应当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不少于2名岩土工程专业专家,设计.施工方案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得雷同,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评审会。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五、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当深基坑项目在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时 七、其他需参加的相关人员 苏州地区的专家可参考 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管理等事项的通知,中专家名单,其他地方专家应是归属地市级以上专家库成员、开挖深度超过7米或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为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入会专家应参考园区规划建设局所推荐的专家名单.园区规划建设局将定期更新推荐专家名单.二、评审应提交资料及程序。设计方案评审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等文件或附件。包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图.2 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3.建筑总平面图,地下结构平面图和剖面图,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图,地质资料、4.基坑深度3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别、分布情况和结构层次。基础形式和埋深等相关数据及情况描述,5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施工.监测方案评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坑支护设计文件、2、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图.地下障碍物等 3 经施工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4,专项施工方案、5,建设单位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交的深基坑监测方案,评审前5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将评审资料送交入会专家。并将参加评审的专家名单递交给园区规划建设局备案,没有得到园区规划建设局认可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评审会,专家评审会应由专家组组长主持 专家组组长应由入会专家推举,专家对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审查要求和内容不得低于,苏州市深基坑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指导意见.试行 的要求和标准,三,评审后方案的修改、专项方案经评审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评审报告.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设计单位应当参考评审报告修改完善设计方案.由专家组组长审阅签字确认,专项施工方案或监测方案在修改完善后,由专家组组长审阅签字确认。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设计,施工 监测方案经评审后需做重大变更的 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参考评审报告意见修改变更,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