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荷载的有关系数4,3,1、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 20,2 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3。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0、2.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般情况下应取1.40 2,对标准值大于4.0kN,m2的楼 地面可变荷载.应取1。30、3。温度作用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0。4,当验算结构的倾覆 滑移或漂浮时,荷载的分项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1,验算结构的倾覆、滑移时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不应大于1,00.当可变荷载的存在对结构有利时,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0,2,当对验算结构的抗漂浮稳定有利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不应大于1,00 3、当验算结构的抗浮、滑移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69等的有关规定,4,3.2.工程结构楼 地面及屋面可变荷载,当采用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时.应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L。注,1、对于不随时间明显变化的楼、地面及屋面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γL可取1 0.2,当设计使用年限介于表中数值时 可采用线性插入计算γL.3 风荷载,雪荷载等可变荷载当采用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L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有关规定,4,3,3、工程结构荷载组合中。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等的有关规定,4,3,4 厂房楼,地面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可按工程实际采用,但在任何情况下、组合值系数不应小于0 70.频遇值系数不应小于0 70,准永久值系数不应小于0。60。4,3.5,短暂设计状况下.荷载分项系数可对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值作降幅调整 调整的幅度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但荷载分项系数不宜小于1、0。4,3.6,偶然设计状况下、偶然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等于或小于1.0,4.3 7 当工程结构或构件进行动力计算时。荷载有关系数的选取应符合建筑结构振动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