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荷载效应组合值4,2.1,工程结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设备配置等实际,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 按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采用各自最不利的组合.常用的荷载组合应分为基本组合,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或频遇组合以及偶然组合,4,2,2、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并应符合下式规定,式中、γ0 结构重要性系数 应按国家现行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 Sd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本规范第4。2。3条。第4,2,8条计算计取。Rd,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4,2,3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式中 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4.3.1条采用.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4,3 1条采用,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计算的荷载效应值,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第i个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应按本规范第4。3、4条采用。第i个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 应按第4 3、2条采用。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2,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 应按下式采用,3,荷载效应设计值中有关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应满足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条件.2,当对法明显判断时,应依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设计值,3、当有预应力作用时、预应力荷载应为永久荷载.4。2。4,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设计要求、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或频遇组合计算荷载组合效应设计值,并应符合下式规定、式中.Sd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本规范第4、2.5条.第4 2.7条计取 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 包括变形.裂缝、振动线位移、振动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结构标准的规定采用.4,2、5 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4,2。6.荷载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采用 式中,ψqi.第i个可变荷载Qik的准永久值系数.按本规范第4 3,4条采用,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4、2、7,荷载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采用,式中.第1个可变荷载Q1k的频遇值系数 按本规范第4、3。4条采用 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4,2.8、偶然设计状况时,荷载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效应设计值 应按下式采用.式中.按偶然荷载设计值Ad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偶然荷载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4,3 6条采用,2、偶然事故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固性验算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3,本条第1款和第2款中.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应满足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条件,4,不应同时将两种及以上的偶然荷载进行组合.5 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的其他荷载代表值宜依据工程实际确定、也可根据工程经验,试验、测试资料,以及偶然设计状况相关规定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