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间接作用7。1.温度作用7.1、1、一般将荷载类的作用称为直接作用,将非荷载类的作用称为间接作用,间接作用是指引起结构附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包括温度作用.温度作用是指结构或构件受外部或内部的约束,当周围温度变化时即具有温差的环境中、不能自由变形而产生约束 抵御的作用.发生温度变化时,一定会引起结构构件的变形。但不一定都会产生力.只有在结构构件受到约束时 才会产生力或应力.工程上一般可通过采取构造措施,减少或避免其作用.但当该作用足够大 甚至导致结构构件损害时、就必须考虑其作用的影响。7 1.2,在有色金属工程中 温度作用的因素比较多,总体上可分两大类、一类是由于生产工艺温差引起的温度作用,是指在某些密闭空间中、由于生产介质,工艺热或冷源.或负荷、的高温或冷冻因素.如某些湿法车间采用大量蒸汽加热作业,而另一些生产工艺却需要冷冻处理,还有工业炉。窑.烟囱具有高温作用、烧结料仓需贮存热料等,都属于生产工艺的温度作用.另一类是大气环境变化的温度作用,即指气温的差异.太阳辐射等因素,大气环境温度变化对超长,超大结构,敏感结构和露天结构及其构件都具有不容忽视的温度作用.上述两类温度因素,是直接反映在相关结构或构件上.其特征均与其温度变化的差值有着直接的因果和量值关系.此外 在有色金属工程中还有其他温度作用的因素。由于生产物料.介质以及工艺条件等较大变化 引起设备.管道,容器等工艺装置的显著变形.从而导致其支承结构或构件的受力。表现为滑移水平力。摩擦力,扭矩等外力作用 该类作用就其根源而论,也是温度因素引起,只不过对工程结构来说、表现为直接作用即可变荷载、而非本章中的间接作用,该类荷载的选用已列入本规范第6章中、7、1、3,对于大多数工业厂房.当建筑物,构筑物的温度缝间距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时.可以不考虑温度变化对结构的影响。但当工业厂房的环境温度变化较大时,应适当减小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并加强其他构造措施.当处于温度变化显著的生产工艺条件以及大气环境较为极端时.对大型厂房,封闭的结构构件以及特殊结构。构筑物。除应在构造上采取技术措施外,尚宜进行温度作用的验算。对预应力结构体系、高温烟囱、烟道 热料储仓以及桥涵 水工结构等的温度作用验算应遵循现行国家或行业的各类专门标准 如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077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D60,以及,冶金工业厂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抗热设计规程 YS.12等,7.1 4、本条中的,均匀温度 是指主导结构构件膨胀或收缩的温度 该温度在结构构件的整个截面中为常数、7 1。5。温度作用的取值 在不同的验算中是有所区别的、1,材料的线膨胀系数值是较为常用的物理参数 在许多材料手册中均可查到、也可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获得、2,当前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正力求以基本气温作为结构及构件受温度作用的统一计算参数。但是尚存在相关规范、标准的协调问题、且还有一定的时间滞后 有必要预留一段共存时间.现行的烟囱等特殊 或敏感,结构的温度验算中.均采用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等其他气温数值、这些参数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的有关规定。3。在有色金属工程中。应考虑炉,窑,高温装置,制冷设备等在生产运行中由于调试、检修或者事故等原因而出现的异常高.或低 的温度.由工艺及相关专业提供数据 必要时做相关分析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