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厂区建。构。筑物5.1.防火构造5、1、1.根据水力发电厂的生产特点、主副厂房及屋内开关站内的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类别无甲 乙类 仅有少数为丙类、如油浸式变压器室。绝缘油和透平油油罐室.电缆夹层、油浸式电抗器室等.但是这些场所都以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门做了局部防火分隔 并都按有关要求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能有效防止火灾的蔓延 5,1.2,为保证主副厂房及屋内开关站不受丙类场所的影响。本规范对该类厂房中丙类场所的防火分隔要求进行了规定、油浸式变压器室 油浸式电抗器室。油浸式消弧线圈室,绝缘油油罐室 透平油油罐室及油处理室.柴油发电机室及其储油间等场所均有丙类液体,属于火灾危险性较高 火灾荷载较大的场所,采用的防火分隔标准最高.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2008第6、3、3条规定 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大中型水电站的继电保护盘室.自动和远动装置室、电子计算机房。通信室等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按照该规范第3,1,2条和第3.1,3条规定应当属于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本条参照该规范作出相关规定,防火隔墙.指分隔丁类,戊类厂房中需要进行防火分隔场所的围护隔墙 5、1、3,水电工程中若干丁类。戊类场所按照相关规范规定.也应当进行局部分隔。1,中央控制室虽属丁类场所 但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2008第6.3,3条规定,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近年来有在中央控制室朝向主厂房的隔墙上开观察窗的工程实例,参照门的标准,规定该窗应为固定式甲级防火窗,2,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装置室虽不属于丙类场所,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 2,5条规定,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防火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消防水泵房虽属于戊类场所,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2 5条和第8,6。4条规定,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 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防火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4,通风空调机房虽属于戊类场所 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2.5条规定,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防火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5.1 4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对单层 多层 高层厂房划分的原则,水力发电厂主厂房的发电机层以上均为一层,不论其建筑高度为多少.定为单层厂房、地面副厂房当建筑高度等于或小于24m时,定为多层副厂房.大于24m时定为高层副厂房、当副厂房两侧室外不一样高时、以消防车可到达的室外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为建筑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水电工程的主副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本规范规定水电工程的主厂房和建筑高度在24m以下的地面副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在这种情况下主副厂房之间可以不划分防火分区.从水力发电厂的运行 检修要求来看 主厂房内也不能以防火墙或其他设施进行防火分隔。为预防主厂房内万一发生火灾时的火势蔓延。一般都按机组段设置了消火栓等消防设备,以便及时扑救,高层副厂房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本条规定中的副厂房,系指内有中控室等人员不间断值班场所的端头副厂房.水电站厂房空间高大 除部分丙类场所外,可燃物很少,生产工艺又要求空间连通.多年来水电站地下厂房设计按照.大空间,局部防火分隔 的思路、将主副厂房、包括主变廊道,划为一个防火分区.经过多年的实践 这种思路是符合水电站消防特点。也是满足生产运行要求的,5。1。5.出线或通风用的廊道,竖井兼作安全出口时,其通道宽度和高度一方面要保证出线。通风管道的运行可靠和检修方便,另一方面。要保证满足安全疏散要求,为此。出线和通风管道应与通道隔开.5,1,6。考虑到目前国家还没有消防疏散电梯的标准可资引用和参照,在实际工程中可参照消防电梯做法进行设计、并增设防火隔间以提高安全性 单项设计完成后应经消防专题论证会讨论通过才能付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