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fire protection。design.of hydropower、projectsGB、50872.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5、1 2 5。1 3 5,2,1.6,1 2。6.4 1 7 0.4,8。0,3、8.0.5,9,0,7。10.0。9.11,2.2.11,2。5 11、3。1.11、3,2。12,1。1.12 1。3.12 1。10、12.1。11.12。2。1,12 2 2 12、3 1。12 3。2,1.13。1、1 13,1。2 13.2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2 85号.的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厂区规划。厂区建。构,筑物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 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 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赵忠会。李光华、董新.金峰,杨志刚,赵琨。张鹏,段波。李嵘 吕康,江宏文 周强。牛文彬、王润玲。倪照鹏。王宗存,王继琳.姚云龙,主要审查人,冯真秋,黄璁、王毅华、王兆成.姚福明。庞秀岚 李德玉,万风霞.曾镇铃、陈寅其,徐立佳,郭筱蓉.彭淑英。杨益,刘立成。陈立新、鲁玉凤 吕卫国.林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