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fire protection.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GB 50872,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5 1、2,5,1。3 5,2。1.6,1.2 6.4.1,7、0,4、8 0 3,8、0.5 9、0,7。10,0,9。11。2,2,11,2、5,11 3,1.11,3.2、12 1,1,12 1.3.12。1、10、12,1,11。12,2。1,12。2,2、12.3、1、12,3,2,1.13。1、1 13 1,2,13、2,1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2,85号 的要求 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术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 厂区建,构。筑物、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 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 赵忠会.李光华.董新。金峰,杨志刚 赵琨。张鹏,段波,李嵘。吕康、江宏文.周强。牛文彬、王润玲.倪照鹏,王宗存、王继琳 姚云龙。主要审查人,冯真秋,黄璁,王毅华、王兆成 姚福明.庞秀岚。李德玉.万风霞、曾镇铃,陈寅其、徐立佳。郭筱蓉,彭淑英,杨益、刘立成。陈立新,鲁玉凤,吕卫国 林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