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 fire.protection、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GB、50872.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 0 3,5 1、2。5、1,3,5,2,1,6。1,2.6.4.1、7。0。4,8、0,3、8,0。5,9,0.7.10,0 9。11.2、2、11,2,5,11.3、1、11,3.2,12、1.1.12、1,3.12、1、10.12 1,11 12.2.1.12,2,2 12,3,1,12。3.2,1 13。1,1,13、1,2、13、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厂区规划。厂区建 构。筑物.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 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赵忠会,李光华.董新,金峰。杨志刚.赵琨、张鹏、段波,李嵘、吕康,江宏文,周强 牛文彬 王润玲,倪照鹏 王宗存.王继琳 姚云龙 主要审查人,冯真秋,黄璁 王毅华。王兆成。姚福明。庞秀岚、李德玉 万风霞,曾镇铃。陈寅其,徐立佳,郭筱蓉 彭淑英、杨益.刘立成。陈立新。鲁玉凤,吕卫国,林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