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fire.protection,design。of hydropower、projectsGB.50872,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5 1、2、5。1。3.5。2,1,6、1、2.6,4。1,7.0 4 8.0,3。8、0 5 9.0、7.10.0,9.11.2,2。11.2 5 11、3,1.11、3.2 12,1 1.12。1 3。12.1 10。12.1.11,12。2。1 12、2.2.12,3.1 12,3。2,1。13.1,1,13、1、2。13 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区建 构,筑物、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 采暖 通风和空气调节 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赵忠会 李光华、董新,金峰、杨志刚,赵琨、张鹏。段波.李嵘,吕康。江宏文,周强,牛文彬,王润玲 倪照鹏,王宗存.王继琳、姚云龙。主要审查人,冯真秋、黄璁,王毅华。王兆成 姚福明、庞秀岚 李德玉.万风霞.曾镇铃,陈寅其,徐立佳,郭筱蓉。彭淑英。杨益、刘立成、陈立新,鲁玉凤,吕卫国.林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