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 fire protection.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GB 50872,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5、1,2。5,1,3,5。2,1.6,1 2、6.4.1.7,0 4.8。0,3,8 0,5 9.0,7,10、0.9.11,2.2,11.2 5。11、3,1.11。3,2.12,1 1.12。1,3,12。1.10。12、1,11,12。2 1 12,2,2 12,3.1.12,3 2。1.13 1.1,13,1、2,13,2。1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2。85号、的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厂区规划。厂区建、构。筑物.大坝与通航建筑物 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赵忠会、李光华,董新.金峰,杨志刚 赵琨.张鹏、段波。李嵘.吕康 江宏文,周强.牛文彬,王润玲.倪照鹏.王宗存,王继琳,姚云龙.主要审查人 冯真秋、黄璁 王毅华。王兆成,姚福明,庞秀岚。李德玉.万风霞。曾镇铃 陈寅其 徐立佳,郭筱蓉 彭淑英 杨益.刘立成、陈立新 鲁玉凤。吕卫国,林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