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fire、protection、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GB,50872,2014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0,3.5。1、2,5、1。3。5,2、1,6 1,2,6.4 1、7,0,4,8,0,3,8.0。5,9。0.7,10、0。9、11,2、2.11、2。5 11,3。1.11。3.2。12,1,1。12,1、3.12,1 10 12、1.11,12.2、1,12.2,2.12、3.1.12。3、2.1、13、1、1 13,1,2、13。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区建。构 筑物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赵忠会,李光华。董新、金峰 杨志刚,赵琨,张鹏,段波。李嵘.吕康,江宏文,周强,牛文彬.王润玲.倪照鹏、王宗存,王继琳 姚云龙,主要审查人、冯真秋、黄璁。王毅华,王兆成。姚福明.庞秀岚。李德玉 万风霞,曾镇铃,陈寅其 徐立佳。郭筱蓉 彭淑英 杨益。刘立成.陈立新.鲁玉凤,吕卫国.林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