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给水设施11.2、1,给水设施应满足消防给水要求的水量与水压.11、2,2,由水库直接供水时取水口不应少于两个,从蜗壳或压力钢管取水时。应至少在两个蜗壳或压力钢管上设取水口 且应结合机组或压力钢管检修时的供水措施。每个取水口均应满足消防用水要求,11 2,3,消防水泵应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水泵的能力。2,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3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关闭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并应在吸水管上设置检修阀门、4.当消防给水管道为环状布置时、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出水管上应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DN65的放水阀门,当存在超压可能时。出水管上应设置防超压设施,11 2,4。室内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应在厂房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时,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 s时、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时。仍可采用18m3、11,2,5,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给水量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厂房及用于设备灭火的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00h计算,水轮发电机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10min计算.油浸式变压器及其集油坑、电缆室 电缆隧道和电缆竖井等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0、40h计算 油罐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0。50h计算,泡沫灭火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确定,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应大于2。5m.s,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应超过48h 4,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 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与绝缘油和透平油油蹭的距离不应小于40m.6,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11。2.6、消防给水系统应有防止杂质堵塞的措施。易受冰冻的取水口,管段和阀门应有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