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1,控制系统3、1.1 就地显示控制所选用的自控设备.应以就地仪表箱或控制盘直接显示仪表为主.3、1,2,集中显示控制所选用的自控设备。应为常规智能式仪表或计算机控制系统,3 1。3。DCS控制系统可用于生产过程规模为大中型,以模拟量数据采集及回路控制为主的控制室集中控制 3,1,4,PLC控制系统可用于生产过程以开关量数据采集及逻辑控制为主的控制室集中控制、小型PLC也可用于单台设备的就地控制 3。1,5、操作站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按操作区域配置操作站.2。对重要的工段或关键设备.应配置专用操作站,3 1 6。过程I。O接口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I,O卡技术规格,应与现场信号源及其负载匹配,2 过程接口的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类检测控制点的备用点数 应为实际设计点数的15,25。2,输入输出卡件槽的备用空间,宜为10、15。3.检测点数较多且距中央控制室较远时、宜采用分散安装的远程I,O或远程控制站、4、过程I、O接口关联设备的配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1 转换器或隔离器的设置 宜根据信号源与控制系统I,O卡的连接需要、控制回路的I.O点。应有独立的A。D D,A,转换。2。凡信号来自爆炸危险区域且按防爆要求采用本安防爆技术时 应在控制室I O接口侧设置安全栅,3 凡开关量接口的容量不能满足负载的要求或需将开关量隔离时,应配置继电器。4,变送器、安全栅,转换器,隔离器等的参数,应与控制系统匹配。3.1。7,控制单元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具有常规PID控制功能.顺序控制功能,逻辑控制功能。2 应具有复杂控制功能。PID参数自整定功能,3,控制单元负荷率宜少于50、4、DCS主要控制单元的CPU,通信接口及电源、应1.1冗余配置.3,1,8,控制系统连接其他系统的通信接口.应为符合国际或国家相关规范的开放通信协议。3、1,9。控制系统软件配置应包括下列要求。1,控制系统应配有标准的通用操作系统.系统软件应为开放的软件,2、应根据需要配备顺序控制.逻辑控制 功能块图控制 批量控制软件,系统控制软件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编程序控制器 第3部分。编程语言,GB.T.15969,3等的有关可编程控制器编程语言结构的规定。3、控制系统应配备完整的生产操作和数据处理软件、4。控制系统应配备完整的组态监控软件,应有数据库组态.过程控制组态 流程图组态,报警组态,数据记录组态和报表组态等、5。可配备通用的数据库管理软件和高级语言等工具软件.6。可根据硬件设备需要配备计算机接口或网络接口软件,7 可根据控制需要配备专用的复杂控制和先进控制软件、8.可根据软件产品情况和需要配备其他组态工具软件、3。1,10、控制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应满足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3.1.11。机柜的设计 应使柜内空间留有余量、3,1 12,控制操作台和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中心的人类工效学设计 第1部分,控制中心的设计原则。GB.T 22188,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