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加工6,1,一般规定6 1,1 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经检验合格.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看进场检验记录、6,1.2,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尺量检查、6、1,3,有色金属管.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得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 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6 1。4,镀锌钢管 铸铁管。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5 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6,直缝焊管弯制时,焊缝应避开受拉,受压区。有色金属管弯制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 不得用铁锤敲击,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 不得加热弯制.6,1。7、当设计无规定时,用于煤泥水。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 6,1.8、管道加工完毕后、应做好标识,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并刷防锈底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 1,9。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 宜采用内壁封底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 1 10,支,吊。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