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加工6,1.一般规定6,1.1,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经检验合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看进场检验记录、6.1,2.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尺量检查.6.1,3,有色金属管 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 不得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6,1 4。镀锌钢管,铸铁管.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 5,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目视检查。6 1.6 直缝焊管弯制时,焊缝应避开受拉、受压区 有色金属管弯制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不得用铁锤敲击 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不得加热弯制.6,1,7,当设计无规定时.用于煤泥水。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6、1。8.管道加工完毕后 应做好标识,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并刷防锈底漆、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9,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宜采用内壁封底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 6、1,10,支 吊。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