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管道加工6,1、一般规定6,1。1 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经检验合格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看进场检验记录 6、1.2、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尺量检查.6、1,3 有色金属管 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得采用氧 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6,1,4。镀锌钢管、铸铁管,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5.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6、直缝焊管弯制时.焊缝应避开受拉,受压区、有色金属管弯制时 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不得用铁锤敲击、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不得加热弯制,6、1.7,当设计无规定时。用于煤泥水、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6、1、8。管道加工完毕后。应做好标识,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 并刷防锈底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 1。9、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宜采用内壁封底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10。支、吊、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