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加工6。1、一般规定6 1。1,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经检验合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查看进场检验记录 6、1 2.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6、1,3.有色金属管 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 不得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6.1。4。镀锌钢管。铸铁管,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 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5。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 6,1。6,直缝焊管弯制时 焊缝应避开受拉,受压区.有色金属管弯制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不得用铁锤敲击.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不得加热弯制。6.1 7。当设计无规定时 用于煤泥水 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6,1、8.管道加工完毕后、应做好标识 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并刷防锈底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9、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 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宜采用内壁封底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10、支 吊.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