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加工6.1,一般规定6。1.1,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经检验合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查看进场检验记录,6,1。2。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尺量检查,6。1,3,有色金属管.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得采用氧 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 6.1 4.镀锌钢管,铸铁管、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5,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6。直缝焊管弯制时,焊缝应避开受拉,受压区、有色金属管弯制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 不得用铁锤敲击,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不得加热弯制 6,1。7 当设计无规定时,用于煤泥水。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6,1,8。管道加工完毕后。应做好标识,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并刷防锈底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 1。9,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宜采用内壁封底焊,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目视检查。6,1,10,支,吊,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