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加工6 1,一般规定6。1。1,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经检验合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看进场检验记录。6 1。2.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6,1、3,有色金属管.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得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6、1,4,镀锌钢管,铸铁管,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5 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6,直缝焊管弯制时.焊缝应避开受拉,受压区,有色金属管弯制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不得用铁锤敲击,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不得加热弯制.6 1,7.当设计无规定时,用于煤泥水 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6.1,8、管道加工完毕后、应做好标识、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 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并刷防锈底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 6,1,9,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宜采用内壁封底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10 支、吊。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