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加工6、1。一般规定6,1 1。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并经检验合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看进场检验记录,6,1,2 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尺量检查,6 1 3、有色金属管。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得采用氧 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6。1。4,镀锌钢管 铸铁管 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5。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6、直缝焊管弯制时 焊缝应避开受拉。受压区,有色金属管弯制时 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不得用铁锤敲击 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不得加热弯制.6,1.7。当设计无规定时 用于煤泥水,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 6 1 8,管道加工完毕后,应做好标识、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并刷防锈底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9 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 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宜采用内壁封底焊,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目视检查.6,1,10,支 吊 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