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加工6.1 一般规定6,1 1,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经检验合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看进场检验记录 6,1,2,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6 1,3 有色金属管 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得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6。1.4、镀锌钢管、铸铁管.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5,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 目视检查,6 1。6,直缝焊管弯制时 焊缝应避开受拉。受压区,有色金属管弯制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不得用铁锤敲击.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不得加热弯制,6.1,7,当设计无规定时,用于煤泥水,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6.1。8,管道加工完毕后、应做好标识.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并刷防锈底漆、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 1.9 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 宜采用内壁封底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10,支,吊,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