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管道加工6、1、一般规定6.1 1。管道加工用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经检验合格,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看进场检验记录、6 1 2,管道加工的形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尺量检查.6 1.3、有色金属管 自蔓燃陶瓷复合耐磨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得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内粘陶瓷片。内衬塑料耐磨管不得现场切割.6 1、4、镀锌钢管。铸铁管,非金属管应采用机械方法切割.碳素钢管.合金耐磨管宜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6、1、5 管子切割前应移植原有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6、直缝焊管弯制时,焊缝应避开受拉 受压区,有色金属管弯制时,应采用机械方法,充砂制作弯管时,不得用铁锤敲击、镀锌钢管制作弯管时,应采用机械冷弯制 不得加热弯制,6,1,7。当设计无规定时 用于煤泥水,重介质系统中的三通角度不宜大于75.6、1,8.管道加工完毕后 应做好标识。应按本规范附录B表B、1填写管道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对暂不安装的管道应除锈。并刷防锈底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 1 9.壁厚大于6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应采用坡口焊接。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管子焊接连接时、宜采用内壁封底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6。1,10、支,吊、托架加工时,下料及开孔宜用机械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