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地区分类控制指引,第67条,地区分类控制指引包括鼓励设置区 限制设置区和禁止设置区三类、1.鼓励设置区是指鼓励设置户外广告招牌设施 展示城市商业形象的地区、一般包括商业区,专业市场区、会展博览区、商务办公区。2.限制设置区是指控制设置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保持城市整洁形象的地区、一般包括行政中心区,居住区,文体休闲区 城市门户地区等,3、禁止设置区是指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公益广告除外.限制设置招牌设施。彰显城市自然生态特色的地区,一般包括城市公园。历史街区紫线范围.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滨水景观廊道等、第68条。鼓励设置区控制指引.为充分反映经济繁荣景象。显示浓郁的现代商业文化气息,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应提倡使用新科技,新材料,表现形式多样、设计创新.鼓励采用动感和立体的广告,例如电子显示屏广告.投影广告.灯箱广告.翻页式广告以及立体造型广告、雕塑造型广告灯特殊等广告形式,第69条、限制设置区控制指引.应结合地区的城市设计和景观特色 明确控制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数量 风格.尺寸和内容,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应反映地区的功能特色和建筑特色等,城市门户区是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应从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要求出发。控制户外广告招牌设施 提高城市形象、第70条。禁止设置区控制指引,除公益广告外 应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严格控制招牌设施的数量和尺寸,招牌设施不得破坏环境气氛、应以小型化为主 在城市公园,滨水廊道等市民活动相对集中区域。可结合市民休闲活动.设置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