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设立和规划第八条、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先进行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确定其资源状况。特点及价值.风景名胜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其景物的观赏 文化 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 规模大小等,划分为三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第九条,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市,县级风景名胜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审定和公布,风景名胜区经审定公布后,因情况变化.需要升级的、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定 应当降级或者撤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原审定机关批准.第十条,风景名胜区经审定公布后.应当及时编制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由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风景名胜区规划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技术鉴定和审批,第十一条。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另行报批,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