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和国务院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建设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建设管理,包括城市建设专业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 市政设施运营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及城市建设监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第四条,城市建设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节约资源。因地制宜。公众参与,建管并重和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众对城市建设管理依法享有知情.参与 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的领导 将城市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城市建设管理经费.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州、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 以下统称城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 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安全监管、交通,水利、林业。公安.工商。卫生,旅游,邮政.通信,电力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做好城市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