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内蒙古自治区羊场建设技术规程 DB15/T 1971-2020
  •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煤化工 DB15/T 500.2-2020
  •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第4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DB15/T 500.4-2020
  •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木本苗使用规范 DB 1502/T 004-2020
  • 呼和浩特市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DB1501/T 0011-2020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行政处罚证据规范 DB15/T 2051-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 DB15/T 1959-2020
  •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DB15/T 1868-2020
,第六章、应急与保障第三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保障体系、设立城市供热保障金,保证困难群众冬季采暖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城市供热保障体系和设立城市供热保障金的具体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供热应急事故抢修与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指挥系统和资金。物质设备保障体系,第三十六条.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 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 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立即组织抢修 恢复供热、并同时报告供热监管部门.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热或者累计停热七天以上的.按停热天数退还热费 并赔偿用户因此造成的损失、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抢修时.可以先行施工,后补办有关手续,公安、交通、房产、市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三十七条.供热设施发生迸裂 漏水等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影响系统供热的故障时。供热单位必须紧急抢修。在抢修期间,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抢修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用户室内装修遮挡供热设施影响抢修的、用户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不得拒绝抢修、用户未自行拆除的.由抢修单位拆除.损失由用户承担、如遇用户家中无人又无法与用户联系 情况紧急时 供热单位在公安、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的配合下,可以采取损害程度较小的方式入户进行抢修、抢修完毕后应当尽快通知用户,第三十八条,对供热期间拒绝供热,不能保证供热质量或者发生重大供热事故 严重影响正常用热的供热单位,供热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应急强制接管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原供热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供热监管部门采取应急强制接管措施后应当委托专业资产与质量安全评估机构对被接管单位进行评估,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都有权向供热监管部门投诉、供热监管部门应当受理投诉。查处违法行为。并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将处理结果或者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