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2.6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教育厅等13部门制定的.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编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二、一二年四月五日。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举办的以0.6岁幼儿为教育对象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含农村学前班、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为幼儿一生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第五条。各级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幼儿园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建立健全幼儿园评估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督导,评估,监督。检查与指导,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