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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lighting.design of,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 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 3,6,3,4。6 3。5 6、3 6。6 3、7.6,3,9 6.3。10,6,3 11 6,3。12、6,3,13.6.3、14 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17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 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 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 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 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 汪猛 袁颖 陈琪.王金元 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 吕芳、姚梦明。张滨 朱红 刘经纬 洪晓松 段金涛,何其辉,解辉,姚萌、吕军,梁国芹.魏彬.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 詹庆旋 张绍纲 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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