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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lighting design。of,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 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3、3 6,3,4、6,3,5,6、3.6 6、3 7,6、3.9 6。3.10.6,3,11,6,3 12.6.3。13 6、3,14,6。3 15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 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 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 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汪猛.袁颖 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 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张滨,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解辉.姚萌,吕军,梁国芹.魏彬。关旭东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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