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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lighting,design,of,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 3,3.6、3,4、6。3、5.6、3 6,6 3.7,6,3.9,6,3,10.6。3.11.6 3,12.6,3、13,6,3.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17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 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 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 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 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杨德才 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张滨.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解辉、姚萌 吕军.梁国芹.魏彬 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 戴德慈,王素英.周太明。夏林 王勇,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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