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lighting,design.of,buildingsGB 50034 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3,4,6 3,5 6,3 6、6.3,7、6。3 9,6,3,10,6 3 11,6,3。12,6.3。13 6。3。14,6、3 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0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 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 补充了科技馆 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 广州,有限公司 松下电器 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赵建平。汪猛、袁颖 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 吕芳 姚梦明.张滨。朱红 刘经纬。洪晓松 段金涛 何其辉,解辉 姚萌.吕军.梁国芹,魏彬 关旭东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