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统一眩光值。UGR,A、0 1 室内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UGR、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灯具发光部分面积为0、005m2,S,1、5m2时.统一眩光值.UGR。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式中,Lb,背景亮度,cd,m2.ω,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图A,0,1、1a,sr。L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 图A.0、1 1b cd m2、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 图A。0.1、1.统一眩光值计算参数示意图1、灯具发光部分,2、观察者眼睛方向,3,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4.观察者,5。灯具发光表面法线,2。对发光部分面积小于0,005m2的筒灯等光源、统一眩光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式中。Lb.背景亮度 cd m2、Iα.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方向的灯具发光强度,cd、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位置指数应按H、R和T.R坐标系.图A.0 1.2。及表A、0.1确定,Ei、观察者眼睛方向的间接照度,lx、A cos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投影面积、m2.α。灯具表面法线与其中心和观察者眼睛连线所夹的角度.Ap.灯具发光部分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表观面积.m2 r。灯具发光部分中心到观察者眼睛之间的距离,m.图A,0 1。2 以观察者位置为原点的位置指数坐标系统。R。T H、1,灯具中心,2、视线、3,水平面,4、观测者表A、0,1,位置指数表A、0 2 统一眩光值 UGR 的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UGR适用于简单的立方体形房间的一般照明装置设计,不应用于采用间接照明和发光天棚的房间,2。灯具应为双对称配光、3.坐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 2m,站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5m,4、观测位置应在纵向和横向两面墙的中点.视线应水平朝前观测 5 房间表面应为大约高出地面0,75m的工作面、灯具安装表面以及此两个表面之间的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