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统一眩光值,UGR、A,0,1、室内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UGR.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灯具发光部分面积为0 005m2.S。1,5m2时 统一眩光值。UGR.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式中,Lb。背景亮度。cd、m2,ω,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图A,0.1、1a、sr,L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 图A,0 1.1b,cd。m2.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图A,0.1 1,统一眩光值计算参数示意图1。灯具发光部分,2,观察者眼睛方向,3,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4。观察者、5、灯具发光表面法线,2,对发光部分面积小于0、005m2的筒灯等光源,统一眩光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式中,Lb.背景亮度。cd。m2 Iα。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方向的灯具发光强度,cd 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位置指数应按H,R和T、R坐标系,图A 0,1,2,及表A、0、1确定。Ei。观察者眼睛方向的间接照度 lx,A,cos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投影面积。m2。α 灯具表面法线与其中心和观察者眼睛连线所夹的角度。Ap,灯具发光部分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表观面积.m2 r,灯具发光部分中心到观察者眼睛之间的距离 m.图A,0、1、2.以观察者位置为原点的位置指数坐标系统、R T。H 1,灯具中心、2。视线,3。水平面、4、观测者表A 0.1 位置指数表A、0 2,统一眩光值.UGR 的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UGR适用于简单的立方体形房间的一般照明装置设计 不应用于采用间接照明和发光天棚的房间。2、灯具应为双对称配光,3.坐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2m、站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5m,4、观测位置应在纵向和横向两面墙的中点。视线应水平朝前观测,5,房间表面应为大约高出地面0,75m的工作面。灯具安装表面以及此两个表面之间的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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