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统一眩光值。UGR A。0,1。室内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 UGR,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灯具发光部分面积为0,005m2,S、1.5m2时,统一眩光值。UGR、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式中 Lb.背景亮度,cd,m2,ω、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 图A,0、1.1a sr,L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 图A.0,1,1b,cd,m2,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图A,0 1、1。统一眩光值计算参数示意图1,灯具发光部分.2 观察者眼睛方向 3.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4,观察者.5,灯具发光表面法线。2 对发光部分面积小于0,005m2的筒灯等光源。统一眩光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式中,Lb 背景亮度,cd,m2,Iα、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方向的灯具发光强度.cd,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位置指数应按H,R和T R坐标系 图A。0。1,2,及表A,0。1确定、Ei。观察者眼睛方向的间接照度。lx。A、cosα 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投影面积,m2、α.灯具表面法线与其中心和观察者眼睛连线所夹的角度.Ap,灯具发光部分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表观面积.m2。r。灯具发光部分中心到观察者眼睛之间的距离。m,图A、0 1.2,以观察者位置为原点的位置指数坐标系统,R.T。H,1.灯具中心、2、视线.3,水平面。4 观测者表A、0、1 位置指数表A,0、2,统一眩光值、UGR.的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UGR适用于简单的立方体形房间的一般照明装置设计 不应用于采用间接照明和发光天棚的房间,2.灯具应为双对称配光,3、坐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 2m.站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5m。4,观测位置应在纵向和横向两面墙的中点,视线应水平朝前观测 5.房间表面应为大约高出地面0,75m的工作面。灯具安装表面以及此两个表面之间的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