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以第243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200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是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星光电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九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中国 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赵建平、张绍纲,李景色.任元会,李德富.汪猛.李国宾.王金元.杨德才 钟景华、徐建兵,周名嘉、张建平.刘虹,姚萌 钟信财 杭军。柴国生、钟学周。姚梦明、顾峰 宁华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2.补充了图书馆 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3,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4,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5。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 6 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7.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8。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为便于广大设计 施工,科研 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