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给、水6,2,1,医院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的有关规定,6 2.2,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宜符合表6,2,2的规定。表6、2,2.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注 1,医务人员的用水量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等医院常规医疗用水、2,道路和绿化用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6,2 3、锅炉用水和冷冻机冷却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等应根据工艺确定,6、2,4,烧伤病房。中心,消毒。供应室等场所的供水,应根据医院工艺要求设置供水点,6、2、5、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采取防止污水外溅的措施、1,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2 护士站,治疗室、中心 消毒.供应室、监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3。产房,手术刷手池。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4、诊室.检验科等房间的洗手盆,5,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6。2 6。采用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宜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宜采用自动冲洗阀,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2。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监护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3,产房,手术刷手池.洁净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 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4,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应按本条第1款、第3款要求选择水龙头或冲洗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