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给。水6,2、1。医院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的有关规定,6。2。2.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宜符合表6 2.2的规定、表6。2。2,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注 1,医务人员的用水量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等医院常规医疗用水、2 道路和绿化用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6 2,3,锅炉用水和冷冻机冷却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等应根据工艺确定,6 2,4。烧伤病房,中心,消毒,供应室等场所的供水.应根据医院工艺要求设置供水点,6、2.5.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采取防止污水外溅的措施。1,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 大便器、2.护士站。治疗室.中心.消毒、供应室,监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3,产房,手术刷手池。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4。诊室、检验科等房间的洗手盆,5 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6,2、6,采用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宜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宜采用自动冲洗阀。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 2.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监护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 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3,产房,手术刷手池,洁净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4。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 应按本条第1款.第3款要求选择水龙头或冲洗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