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给、水6,2、1 医院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6,2.2。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宜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注,1.医务人员的用水量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等医院常规医疗用水,2.道路和绿化用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6,2。3。锅炉用水和冷冻机冷却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等应根据工艺确定。6.2.4、烧伤病房,中心,消毒.供应室等场所的供水,应根据医院工艺要求设置供水点。6,2、5,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手动开关 并应采取防止污水外溅的措施。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2。护士站。治疗室,中心.消毒、供应室。监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3,产房,手术刷手池,无菌室 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4。诊室、检验科等房间的洗手盆,5。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6、2 6 采用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宜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宜采用自动冲洗阀 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2,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监护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3.产房。手术刷手池。洁净无菌室 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 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4 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应按本条第1款。第3款要求选择水龙头或冲洗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