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给 水6、2.1.医院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6.2,2 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宜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注、1 医务人员的用水量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等医院常规医疗用水,2。道路和绿化用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6,2。3、锅炉用水和冷冻机冷却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等应根据工艺确定。6,2。4,烧伤病房,中心。消毒 供应室等场所的供水 应根据医院工艺要求设置供水点 6.2。5 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采取防止污水外溅的措施、1,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2.护士站.治疗室,中心.消毒,供应室.监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3.产房。手术刷手池。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4,诊室.检验科等房间的洗手盆,5、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6.2。6,采用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宜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宜采用自动冲洗阀,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2。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 监护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3,产房 手术刷手池 洁净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4,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应按本条第1款.第3款要求选择水龙头或冲洗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