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给.水6.2。1 医院生活给水水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6、2,2。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宜符合表6.2。2的规定。表6,2 2、医院生活用水量定额.注,1,医务人员的用水量包括手术室、中心供应等医院常规医疗用水。2 道路和绿化用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6、2,3,锅炉用水和冷冻机冷却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等应根据工艺确定。6、2 4 烧伤病房,中心,消毒。供应室等场所的供水。应根据医院工艺要求设置供水点,6,2,5,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采取防止污水外溅的措施,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2。护士站,治疗室,中心,消毒,供应室.监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 3,产房 手术刷手池、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4。诊室,检验科等房间的洗手盆.5,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6 2 6,采用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宜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 小便斗宜采用自动冲洗阀 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2,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 监护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 应采用感应自动、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3.产房,手术刷手池,洁净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4,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应按本条第1款,第3款要求选择水龙头或冲洗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