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7。1 一般规定7,1,1,医院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医院性质、以及部门。科室的功能要求.确定在全院或局部实施采暖与通风、普通空调或净化空调、7。1,2,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应以热水为介质,不应采用蒸气、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便于清洗消毒.7.1 3 符合本规范表7,2,2规定的 级、级洁净用房、应采用板式或光管式散热器采暖 且应采取防护、防尘措施 7 1.4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可按表7、1、4的规定选取 表7,1。4、室内采暖计算温度7 1。5.当采用自然通风时.中庭内不宜有遮挡物,当有遮挡物时宜辅之以机械排风 气候条件适合地区,可利用穿堂风,应保持清洁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7.1,6,凡产生气味 水气和潮湿作业的用房、应设机械排风 7.1,7、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卫生学 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2 各功能区域宜独立,宜单独成系统。3、各空调分区应能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医院感染,4 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和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成一个系统.7.1,8,无特殊要求时不应在空调机组内安装臭氧等消毒装置,不得使用淋水式空气处理装置 7,1.9,空调机组宜设置在便于日常检修及更换的机房或设备夹层内。7,1、10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医疗用房的送风量不宜低于6次,h 7 1,11。集中空调系统和风机盘管机组的回风口必须设初阻力小于50Pa,微生物一次通过率不大于10,和颗粒物一次计重通过率不大于5,的过滤设备,7,1,12,当室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值未超过现行国家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中二类区适用的二级浓度限值时,新风采集口应至少设置粗效和中效两级过滤器.当室外PM10超过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时、应再增加一道高中效过滤器。7,1.13。医疗用房的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新风量不应小于2次。h 对人员多的场所 经过经济和技术比较.宜变新风量运行.7 1,14,核医学检查室、放射治疗室、病理取材室、检验科。传染病病房等含有害微生物,有害气溶胶等污染物质场所的排风.应处理达标后排放,7,1 15,没有特殊要求的排风机应设在排风管路末端,使整个管路为负压。7,1。16,医院暖通空调设计.包括冷热源,应在保障诊疗与感染控制的前提下,按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