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general,hospitalGB,51039。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5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039。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2。5,7,2,4。8,1。3。8,3,5。8。6,7。10,2。8。2。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2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多年来医院建筑设计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内外的技术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医疗工艺设计,选址与总平面。建筑设计。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电气,智能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蒸气系统,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黄化门街43。1号,邮政编码。10000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参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于冬,王铁林。张行健,辛春华。黄晓家,沈晋明,王漪,王健。刘强,许钟麟,吴翔天。倪照鹏,主要审查人。顾均,谢双宝。庄念生,龚京蓓,万钧。王鸿莲,董永青,顾渭建。闵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