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6。管道支架9,6,1 本条规定了管道支架可靠性鉴定时结构系统的划分原则.当设计为滑动支座时,还应检查支座变形性能 管道支架的可靠性鉴定.应分为地基基础,管道支架承重结构两个结构系统进行评定.地基基础,管道支架承重结构均为主要结构系统。9,6、2,9.6。3,此两条规定了地基基础,管道支架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使用性等级及可靠性等级的评定标准,其中、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使用性等级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有关条文的规定.管道支架承重结构可靠性鉴定尚应考虑按相关标准要求对管托工作性能、构造的评定,高架跨越式管道支架端头一般支承在相邻建筑物上,当其支承连接部位出现异常的滑移错动现象时 应考虑支承建筑物可能出现的变形影响、并根据对管道支架承重结构可靠性产生影响的程度。评定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9,6。4,管道支架结构的计算应考虑管道推力的影响,对有振动的管道支架上部承重结构计算应加以考虑,可根据本标准第6章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级,9,6。5。本条概述了管道支架可能包括的附属设施类型及评级规定.9。6。6。本条规定了管道支架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评定标准、管道支架附属设施不参与鉴定单元的可靠性评定、但在鉴定报告中应包括其检查评定结果 处理意见和建议。9,6、7,本条规定了管道支架端部支承于其他建筑物时鉴定单元应包括的最小范围。当支承建筑物体量相对较小,管道支架的不利作用可能致支承建筑物结构整体失效时 鉴定单元的范围应包括整个支承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