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 1,一般规定3。1,1 3,1。4,从分析大量工业建筑工程技术鉴定,包括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项目来看,其中95、以上的鉴定项目是以解决安全性 包括整体稳定性 问题为主、并注重适用性和耐久性问题、包括工程事故处理或满足技术改造、增产增容的需要以及抗震加固。还有一部分为维持延长工作寿命,需要解决安全性和耐久性问题等 以确保工业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只有不到5,的工程项目仅为了解决结构的裂缝或变形等适用性问题进行鉴定,这个分析结果是由工业生产的使用要求及工业建筑的荷载条件。使用环境 结构类型。以杆系结构居多 等条件决定的,实践表明 对既有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应统一进行以安全性为主并注重正常使用性的可靠性鉴定 即常规鉴定.对于结构存在的某些方面的突出问题.包括结构剩余耐久年限评估问题等.可就这些问题采用比常规的可靠性鉴定更深入 更细致、更有针对性的专项鉴定,深化鉴定、来解决.为此、本次标准修订在总结以往工程鉴定经验的基础上、为了适应工业建筑使用管理和实际鉴定的需要、根据工业建筑的特点 分别规定了工业建筑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强制性条款 和宜进行可靠性鉴定的几种情况。同时又针对结构存在的某些方面的突出问题或按照特定的要求进行专项鉴定的几种情况、另外本次增加了根据少数几种特殊情况、如应急鉴定、安全排查等,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的规定,这里应急鉴定指为应对突发事件.在接到预警通知时。对建筑物进行的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的紧急检查和鉴定 同时也指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及其危险性进行的以排险为目标的紧急检查和鉴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工业建筑在改变使用用途和环境。如改变结构使用荷载 使用环境变化等,进行改造或扩建、结构开洞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结构材料性能变化。遭受灾害事故后或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缺陷或损伤,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退化等.等情况下、均会改变结构原设计的条件,必定影响结构的安全及使用年限,因此。本标准第3.1,1条规定在上述几种情况下,为保证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应进行可靠性鉴定、本标准第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较严重的缺陷或腐蚀 损伤。变形是指当构件的裂缝.变形。腐蚀或缺陷已影响到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例如构件出现了明显的受剪或受压裂缝 且裂缝宽度大于0,3mm,钢筋混凝土构件已经出现明显的顺筋裂缝.结构或构件变形过大 超过了标准允许值,处于腐蚀环境下的构件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腐蚀迹象等情况。3、1、5.本条中所说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是根据工业建筑的结构体系。构造特点、工艺布置等不同所划分的可以独立进行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区段、每个区段称为一个鉴定单元,如通常按建筑物的变形缝所划分的一个或多个区段作为一个或多个鉴定单元。结构系统包括子系统,如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系统.以及屋盖系统,柱子系统 吊车梁系统等子系统,结构构件是指各类承重结构或结构构件、3。1,6.工程鉴定实践表明 既有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需要明确经过鉴定希望达到的使用年限,需要说明的是 这里引入的目标使用年限是在安全的基础上可满足使用要求的年限 在实际工程鉴定中,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通常是在签订鉴定技术合同时。根据本条规定的原则由业主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如鉴定对象建成使用时间较短。环境条件较好或需要进行改建,扩建。目标使用年限可考虑取较长时间。20年,30年、如鉴定对象已使用时间较长,环境条件较差需再维持很短时间即进行全面维修或工艺改造和设备更新 目标使用年限可考虑取较短时间。3年.5年,对于其他情况,目标使用年限一般可考虑不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