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础设施建筑5 1。城镇给排水。燃气.热力建筑5.1,1.本节适用于城镇的给水 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工程,工矿企业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工程。可分别比照城市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工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5,1,2、城镇和工矿企业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规模、修复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划分抗震设防类别.其配套的供电建筑,应与主要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5,1 3.给水建筑工程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的主要取水设施和输水管线 水质净化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 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等.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5、1.4,排水建筑工程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的污水干管,含合流,主要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 进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以及城市排涝泵站,城镇主干道立交处的雨水泵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5 1。5 燃气建筑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县及县级市的主要燃气厂的主厂房,贮气罐.加压泵房和压缩间,调度楼及相应的超高压和高压调压间.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5、1,6、热力建筑中.50万人口以上城镇的主要热力厂主厂房。调度楼,中继泵站及相应的主要设施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