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础设施建筑5,1。城镇给排水,燃气。热力建筑5.1 1 本节适用于城镇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工程 工矿企业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工程 可分别比照城市的给水 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工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5,1 2、城镇和工矿企业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规模 修复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划分抗震设防类别,其配套的供电建筑。应与主要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5。1、3。给水建筑工程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的主要取水设施和输水管线、水质净化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中控室 化验室等.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5。1。4,排水建筑工程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的污水干管,含合流、主要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 进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以及城市排涝泵站.城镇主干道立交处的雨水泵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5,1、5,燃气建筑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县及县级市的主要燃气厂的主厂房.贮气罐.加压泵房和压缩间,调度楼及相应的超高压和高压调压间、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5,1,6.热力建筑中.50万人口以上城镇的主要热力厂主厂房 调度楼.中继泵站及相应的主要设施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