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原材料生产建筑7、2。2、本条基本保持2004,年版的规定,原材料工业生产建筑遭受地震破坏后.除影响本行业的生产外 还对其他相关行业有影响。需要适当提高抗震设防类别、7 2.3 本条保持2004,年版的规定.并与,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YBJ,9081。97的有关规定协调。钢铁和有色冶金生产厂房、结构设计时自身有较大的抗震能力 不需要专门提高抗震设防类别,大中型冶金企业的动力系统的建筑,主要指全厂性的能源中心.总降压变电所,各高压配电室,生产工艺流程上主要车间的变电所.自备电厂主厂房,生产和生活用水总泵站,氧气站 氢气站。乙炔站 供热建筑,7、2。4.本条保持2004,年版的规定,与。石油化工企业建筑抗震设防等级分类标准、SH。3049作了协调 化工和石油化工的生产门类繁多,本标准按生产装置的性质和规模加以区分,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属于主要的生产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7、2。5。本条保持2004。年版的规定,轻工原材料生产企业中的大型浆板厂及大型洗涤剂原料厂。前者规模大且影响大,涉及方方面面。后者属轻工系统的石油化工工业、故提高其主要装置及控制系统的设防标准,7 2。6,本条将原材料生产活动中,使用 产生具有剧毒.易燃 易爆物质和放射性物品的有关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原则归纳在一起 在矿山建筑中、指炸药雷管库、硝酸铵.硝酸钠库及其热处理加工车间。起爆材料加工车间及炸药生产车间等。在化工,石油化工和具有化工性质的轻工原料生产建筑中 指各种剧毒物质,高压生产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判断,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06的有关说明,若使用或产生的易燃,易爆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等危险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