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原材料生产建筑7、2、2,本条基本保持2004.年版的规定、原材料工业生产建筑遭受地震破坏后,除影响本行业的生产外.还对其他相关行业有影响。需要适当提高抗震设防类别。7。2,3、本条保持2004。年版的规定.并与.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YBJ、9081,97的有关规定协调,钢铁和有色冶金生产厂房,结构设计时自身有较大的抗震能力,不需要专门提高抗震设防类别。大中型冶金企业的动力系统的建筑、主要指全厂性的能源中心,总降压变电所.各高压配电室,生产工艺流程上主要车间的变电所 自备电厂主厂房 生产和生活用水总泵站,氧气站,氢气站,乙炔站.供热建筑.7、2。4 本条保持2004.年版的规定、与,石油化工企业建筑抗震设防等级分类标准。SH.3049作了协调.化工和石油化工的生产门类繁多。本标准按生产装置的性质和规模加以区分。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属于主要的生产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7。2、5。本条保持2004 年版的规定.轻工原材料生产企业中的大型浆板厂及大型洗涤剂原料厂 前者规模大且影响大、涉及方方面面,后者属轻工系统的石油化工工业,故提高其主要装置及控制系统的设防标准,7 2 6 本条将原材料生产活动中、使用。产生具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和放射性物品的有关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原则归纳在一起 在矿山建筑中、指炸药雷管库、硝酸铵,硝酸钠库及其热处理加工车间.起爆材料加工车间及炸药生产车间等,在化工.石油化工和具有化工性质的轻工原料生产建筑中。指各种剧毒物质,高压生产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判断、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说明,若使用或产生的易燃.易爆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等危险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