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0,1,按照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建筑功能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 将建筑工程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设计要求。是根据我国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的实际情况,达到减轻地震灾害又合理控制建设投资的重要对策之一,1.0.2、本次修订基本保持1995年版以来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抗震设防烈度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的对应关系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建筑工程.本标准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建筑的相关内容,1.0.3 本条是新增的、作为强制性条文、主要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计时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 鉴于既有建筑工程的情况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故本标准的规定不包括既有建筑,1,0,4.本标准属于基础标准。各类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规程中对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需以本标准为依据、由于行业很多、本标准不可能一一列举.只能对各类建筑作较原则的规定.因此.本标准未列举的行业.其具体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标准,需按本标准的原则要求、比照本标准所列举的行业建筑示例确定。核工业.军事工业等特殊行业.以及一般行业中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本标准难以作出普遍性的规定。有些行业,如与水工建筑有关的建筑。其抗震设防分类需依附于行业主要建筑 本标准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