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关于历史街区。保护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控制范围,紫线 的管理规定10、1、历史街区内的各类建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实施,新建 改造。修缮.整治等建设项目,事先征得文物部门的同意、并不得影响历史街区的传统风貌格局 不得破坏历史街区的完整性 对历史街区内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要逐步整修改造.直至拆除.10。2 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严格控制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当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与历史街区出现重叠时。应服从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的规划控制要求,10,3。各级文保单位应由市文物管理行政部门会同市规划管理行政部门.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范围为基础.结合其历史变迁。视野保护及其他保护需要具体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价值和保护需要,结合所处地形 地貌以及周围环境和自然条件确定 有远眺功能的重要文物景点,应划定视野保护走廊,10,4 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应根据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严禁破坏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 不得新建影响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的建,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应严格控制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形式。色彩、并应与文保单位相协调,同时应征求市文物管理行政部门的意见、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