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关于建筑容量控制的规定2.1。建筑合理层高的界定.2.1、1 低层。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H。3.6 3、0、米,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合理的层高H.4,5米,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共享空间等除外、2,1,2 阁楼的南北檐口高度、2.2米,檐口高度指阁楼室内地面至屋面板底与建筑主墙内侧相交处的高度,2 1,3,建筑层高高于合理层高时,应按不同比例折算计算虚拟建筑面积 并按核算后的虚拟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2、2 建筑面积的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50353.2005,执行 同时要求。2。2,1。阁楼层室内净高在1。2米,H,2,2米之间的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净高H,2。2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2 2。建筑底层檐廊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仅有柱。平台。护栏,栏板而无外墙外窗的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2 3.建筑底层架空,无围护结构.并作为公共开敞活动空间,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2,4.内凹阳台、入户花园可参照内凹阳台执行、入户花园或空中花园每套住宅只能设置一处、外凸阳台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2,5 二层设阳台位置的底层如不作为阳台。无出入口的不计算建筑面积,有出入口的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3.0,16条执行。只要阳台上部有永久性顶盖。论其高度、均作为阳台.不作为露台、2,2,6,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0。45米的窗不计算面积 飘窗的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0.45米时 窗台至窗顶的净高。2,2米的飘窗 计算全部面积.窗台至窗顶的净高在1.7米 H。2 2米之间的飘窗 计一半面积、窗台至窗顶的净高 1 7米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2,3 容积率的计算 除以下规定情况外,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按照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 353 2005、执行、2、3、1.阁楼檐口高度.2、2米的,按2。2。1确定的阁楼建筑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阁楼中有檐口高度。2 2米的.按2 2,1确定的阁楼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2.3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层高H,4.5米、按H、4,5,建筑面积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 大型公共建筑 公共共享空间等除外、2 3 3。低层、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H、3。6.3,0,米.按H、3。6 3,0,建筑面积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 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2 3。4、建筑物底层设置的地上车库高H.2、5米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2,2米 H,2.5米的 计算建筑全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H.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按构筑物处理、2 3。5。地下及半地下室按相关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2。3、6.在利用地下空间的同时 不应随意改变原有的自然地形地貌,除规划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通过覆土方式抬高室外地坪高度,人为制造地下空间、否则视同地面建筑 2.3 7,底层架空。无围护结构并作为公共开敞活动空间的。不计入容积率.2,3 8、单层工业建筑层高 8 0米,按二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2 3。9。鼓励采用建筑外墙保温的新材料.新技术、保温层面积应计入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但不纳入容积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