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共建筑设计5,1,规划5,1、1 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应适应深圳亚热带海洋性气候特征,移民城市经济特点与社会人文状况,5,1.2 宜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再开发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场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或选用场地内低生态影响的区域进行开发建设 5,1.3。场地设计应充分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 建筑物与构筑物等、5.1,4、充分利用旧建筑进行改造、不宜大规模整体拆建,如需拆建,应对拆除后的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5、1。5,建筑物布局 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场地周围环境和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 并避免对周边物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5。1,6 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应充分利用场地微气候特征,减少对场地生态的影响,1。规划设计中应留出通风通道。并保留原生水系及其走向.2 应保留大树,古树和珍贵树种。无法保留时可全冠移栽。并提出补栽计划或者移栽后的养护措施,3。应合理利用地形高差、减少土方量。4.应减少场地内挡土墙高度与横跨山谷的路桥高度 5 应分析坡地阴坡与阳坡的日照特征以及坡地和滨海场地季节与昼夜的风环境变化特征,对建筑功能布局进行优化.5,1 7 大型公共建筑宜提供公共通道与公共艺术空间 5.1。8,规划设计前应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声源作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从功能区的划分、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作综合考虑.1,场地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2,建筑相邻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线距离小于15m.或相邻城市干道,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线距离小于12m时 宜进行噪声专项分析。3 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应进行噪声专项分析 4。宜将超市 餐饮。娱乐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场地外围临交通干道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5.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 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主导风向的上风侧、6.场地环境噪声宜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5 1.9.公共建筑应进行热环境设计 1 选择合适的建筑密度。建筑布局,提高绿地率 2,建筑外墙与屋面宜采用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低的材料.或采用立体绿化 3。合理设置自然水面.凉亭及廊道 自然水面宜有遮荫,4。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公共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设,透水铺设地面面积占上述铺地面积比率不应小于50。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宜大于40。5 硬质地面遮荫率应大于30、6 地面停车比例不宜超过30。5。1、10、公共建筑应进行风环境设计、1.确定建筑物的相对位置时,应使建筑物处于周围建筑物的气流旋涡区之外,2,建筑物的主立面宜以一定夹角迎向过渡季和夏季主导风向 建筑面宽不宜过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m,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70,m、建筑高度大于60。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0 m,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分析,3,合理设计屋檐 屋顶形状 高层建筑周围可设计低矮的附属建筑.使高速气流停留至低层部分的屋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5m、s。4.有条件时,在建筑上留出风口或建筑棱角处采用圆弧状设计,5,室外场地宜设置防风林。绿篱或防风墙等构筑物防止风害,5.1.11。按下列要求进行绿化设计 1.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乡土植物和常用植物的选用比率宜符合表4。1,11,1的要求,植物选择宜参照附录A.2 绿化设计应乔,灌.草结合 并选用绿量大的植物,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3,根据场地形态与功能,选择合适的绿化方式。以提高绿化系统的遮荫,防噪 防风,滞尘,净化空气,固定二氧化碳等生态功能。绿化方式宜参照附录A,4、宜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绿化措施 可上人屋面的绿化面积占屋面面积比例应大于50、5,每100m2不透水地面上应不少于1株乔木 人行道上应栽种乔木,间距不宜大于5m、6、乔木中棕榈科比例不宜超过30.7,80,树种产地与运输范围宜在500km范围内,不应选用从其他原生态地区移植过来的大树,5 1、12、设计生态化的园林景观,1、充分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与水系,并可设置湿地,缓坡,凹地与森林景观等多层次的生态形态。维持或还原场地生物多样性,2。宜采用本地或天然材料进行造景。3 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景观设计宜综合考虑与利用排洪沟与雨水收集管道等设施。减少对生态与视觉的影响.4,景观水体生态设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绘制水量平衡图 并与雨水收集。人工湿地与中水利用等一体化设计,不宜设计硬质驳岸与渠化河道,并兼顾枯水期景观要求,5,宜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为园林景观提供水体循环的动力及景观照明。5,1、13、实施混合功能的土地开发模式,土地立体化使用、开发浅层地下空间.1 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联或整体开发利用、2,地下空间应与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3。地下空间设计宜与地面景观充分结合、综合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4。地下,半地下空间可结合出入口 天井,侧窗,天窗等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采光,进风口设置须考虑避免污染源,排风口设置须考虑减少对人员活动的影响,5 建筑荷载,空间高度。水.电,空调等配套上予以适当预留。5 1,14.按下列要求设计场地交通网络,1。充分利用场地周边现有交通网络。并考虑项目建成后对现有区域交通网络的影响,2、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500m,3。人流组织应采用人车分流体系。建筑主要出入口位置应结合场地环境和人流活动需求安排.各出入口位置及通道均应进行明显的指示性设计 4,在不影响内部使用的情况下.停车场宜向城市开放 5 设计完善的步行道系统,并应综合考虑遮荫,休憩,排水.防滑,无障碍等要求,5,1 15,公共建筑应配套设置机动车停车库与自行车停车场,1,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定.2,宜设置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楼或机械式停车库等停车设施,地面停车比例应符合第5,1、9条的规定,3、自行车停车位应满足表5 1.15的规定.表5.1、15.公共建筑自行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建筑类别。自行车 车位,万m2建筑面积,办公.300商业 金融,服务业 市场等。750文化,体育.娱乐、餐饮.500医院.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