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13,2,1.评估爆破对不同类型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和其他保护对象的振动影响,应采用不同的安全判据和允许标准 13.2,2,地面建筑物,电站 厂。中心控制室设备,隧道与巷道,岩石高边坡和新浇大体积混凝土的爆破振动判据.采用保护对象所在地基础质点峰值振动速度和主振频率,安全允许标准见表2、13 2、3,在按表2选定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时,应认真分析以下影响因素.选取建筑物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重要性,建筑质量 新旧程度,自振频率。地基条件等,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保护古建筑与古迹的安全允许质点振速.应经专家论证后选取 选取隧道、巷道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时,应综合考虑构筑物的重要性、围岩分类.支护状况,开挖跨度。埋深大小、爆源方向,周边环境等.永久性岩石高边坡,应综合考虑边坡的重要性、边坡的初始稳定性、支护状况 开挖高度等,非挡水新浇大体积混凝土的安全允许质点振速按表2给出的上限值选取,13,2.4、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按式,1 计算,式中、R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单位为米。m.Q,炸药量.齐发爆破为总药量.延时爆破为最大单段药量 单位为千克 kg V 保护对象所在地安全允许质点振速,单位为厘米每秒 cm、s,K、α.与爆破点至保护对象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在无试验数据的条件下 可参考表3选取、13 2,5 在复杂环境中多次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从确保安全的单响药量开始 逐步增大到允许药量,并控制,次爆破规模.13,2,6、核电站及受地震惯性力控制的精密仪器、仪表等特殊保护对象、应采用爆破振动加速度作为安全判据 安全允许质点加速度由相关管理单位确定。13.2、7,高耸建,构,筑物拆除爆破的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包括建、构 筑物塌落触地振动安全距离和爆破振动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