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爆破作业环境6、1 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 1,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硐室 炮孔温度异常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 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求作好准备工作的、6,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 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 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 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现场风力超过8级 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6.1.4 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受本标准的限制、但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应急抢险领导人批准。6,1.5,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 6,1、6.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6 1 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 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