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爆破作业环境6.1 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1 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 泉水变迁的。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求作好准备工作的、6.1 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 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6、1 4,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受本标准的限制,但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应急抢险领导人批准,6,1,5 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作好安全防护 制定应急预案 6。1,6、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6,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