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爆破作业环境6 1,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 1.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不应进行爆破作业。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硐室 炮孔温度异常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求作好准备工作的。6 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 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雷电 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6,1、4。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受本标准的限制.但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应急抢险领导人批准,6。1.5,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6。1.6 采用电爆网路时 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 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6,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