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地下爆破8。1.一般规定8。1 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 防止人员误入。8.1,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8。1 3、采用电力起爆时 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 电线,信号线 铁轨等.8、1,4,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8。1 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 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8,1 6 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1、7 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 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 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 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8。1。8,爆破后 应进行充分通风.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8、1,9.在城市、大海 河流 湖泊.水库.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8,1,10。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