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地下爆破8,1.一般规定8 1,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 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 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8,1.2 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8 1,3、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 8,1、4 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8,1、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 发布的。预警信号 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8.1 6、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 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1.7、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 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8.1.8 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8,1。9,在城市,大海,河流.湖泊。水库,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8,1,10,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