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地下爆破8,1 一般规定8、1,1 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 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8 1,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 不应爆破。8 1 3。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 区域线 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 信号线 铁轨等。8 1 4 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m 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 8.1、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 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8、1 6。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 1、7 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8,1。8.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 做好支护 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8、1、9。在城市。大海.河流、湖泊、水库.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8。1。10 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