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地下爆破8 1、一般规定8,1 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8、1,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8.1 3。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8.1,4。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m 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8、1 5,地下爆破时 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8。1.6.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 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 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1,7、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 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8、1.8、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 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8、1、9.在城市.大海 河流.湖泊 水库.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8,1,10,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 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