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地下爆破8、1,一般规定8,1,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8、1、2 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8,1、3。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 不应与金属物接触 不应靠近电缆 电线 信号线。铁轨等 8,1。4,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 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8 1 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 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 预警信号 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8 1 6.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 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1,7。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8、1,8,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8、1 9。在城市,大海、河流,湖泊.水库、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8.1,10。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