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地下爆破8.1,一般规定8,1,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8,1,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8。1,3。采用电力起爆时 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 信号线.铁轨等、8,1、4,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在离爆破器材库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8.1、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8。1.6。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 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1,7.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 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8,1。8,爆破后 应进行充分通风、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 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8,1.9,在城市,大海 河流,湖泊、水库 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8、1。10,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