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地下爆破8、1,一般规定8,1.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8.1.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应爆破 8、1.3,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 连接线。不应与金属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 8。1,4,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在离爆破器材库30m,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破器材库内.8,1。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8。1、6 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 1,7,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 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8.1,8.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 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8.1,9.在城市。大海。河流,湖泊、水库,地下积水下方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实施地下爆破时,应作专项安全设计并应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8。1。10。地下爆破应有良好照明、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