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爆破作业环境6、1 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1、2 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 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爆破可能危及建 构 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求作好准备工作的。6,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 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 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或沙尘暴 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6 1。4、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受本标准的限制 但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应急抢险领导人批准。6,1、5 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6、1.6.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6 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