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爆破作业环境6 1,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1.2 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 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硐室 炮孔温度异常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求作好准备工作的,6 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 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 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6,1 4。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受本标准的限制、但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应急抢险领导人批准.6 1,5.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 6.1 6。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 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6.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 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