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 爆破作业环境6。1、1,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1,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 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 爆破可能危及建 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求作好准备工作的,6、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 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 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6、1 4,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受本标准的限制。但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应急抢险领导人批准,6,1,5、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 6。1,6、采用电爆网路时 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 发现存在危险 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6 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