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 爆破作业环境6。1.1 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1。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6、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 应停止爆破作业 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6。1,4。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受本标准的限制。但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应急抢险领导人批准,6。1 5 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 6.1 6。采用电爆网路时 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 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6.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