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7 1,1 工业、民用等建筑物,构筑物消防要求、需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7,1.2,我县是人防三类城市.凡在我县县域范围内的新建 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均应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各类人防设施建设应参照,人民防空工程技术要求,及符合城市总体防护要求和发展规划来确定 一 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居民住宅楼 包括整体拆迁的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二,除上述第 一 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分期建设的应合并计算 的2。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原因确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 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7。1、3,城区范围内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城市防洪应采取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蓄泄结合和以泄为主的方针。将工程防治措施与非工程防治措施相结合 萧甬铁路以南 100年一遇洪水位为5、39米、建设项目场外地坪高程一般控制不低于5、6米.萧甬铁路以北.100年一遇洪水位为5。19.5,28米。建设项目场外地坪高程一般控制不低于5,5米。其中大坂湖直江以东、马山闸西闸江以北地区不低于5.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