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保障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1。2、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应按本规定执行 1,3。在建设和管理中,如有涉及消防,人防,环保,交通等多种专业的,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当从其相关专业的规范和标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风景区等特殊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和管理,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