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律 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应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各个施工环节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扬尘控制措施、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内容.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对扬尘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五条,建筑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有效遏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建成区范围施工现场围墙高度不低于2 2m 二,工地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等场内主干道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对暂无条件硬化的。应当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保证道路平整。坚实。洁净.无扬尘,三 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 配备高压冲洗设备 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 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四、施工现场的施工料具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 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内、池内存放。并严密遮盖。五、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渣土等在3。日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六,施工现场容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 物料堆放、石材切割等作业环节,必须采取遮盖 封闭。洒水等降尘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七,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干净 整齐.牢固 无破损,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逸、八。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到乱卸、九.当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后.各地须启动,级应急响应。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第七条。鼓励支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努力控制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八条。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日常监管,并将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第九条.各地建设 建筑业。主管部门对违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责任主体,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信用等处理,同时将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与省 市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工作相结合.工程项目因扬尘控制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将按照规定予以摘牌处理。第十条,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应鼓励社会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的监督.建立群众举报受理机制 公布群众举报受理电话 市建设规划局扬尘控制举报受理电话,12319城建热线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 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