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滁州市乡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2016年
  • 安徽省民用住宅供热计量温控一体化系统技术规范 DB34/T 3599-2020
  • 安徽省秸秆成型燃料清洁利用基本要求 DB34/T 3656-2020
  • 马鞍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
  • 安徽省水工铸铁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程 DB34/T 3589-2020
  •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23年
  • 安徽省规模化猪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范 DB34/T 3666-2020
  • 安徽省内河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DB34/T 3678-2020
  • 安徽省天然气加气站高压气瓶组在线检验规程 DB34/T 1973-2020
  • 安徽省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非金属罐体定期检验规程 DB34/T 1706-2020
,7 建筑设备7.1,一般规定7.1 1 保障性住房应配套设置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网络。电视,通风 燃气和消防等设施,设备.其设置类型及部位应符合建筑功能及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7,1、2,保障性住房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网络 电视、通风.燃气和消防等设施的管材,管线及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选用的产品应用应有企业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书。优先选用国产优质品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